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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基础分类/服务/便民服务 |
索 引 号:008847468/2019-00127 |
主题分类:服务\ |
发布机构:平昌县元石镇人民政府 |
发布日期:2019-08-09 |
文 号: |
关 键 词:供水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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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镇供水工程政策简介(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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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:
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、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,保障正常供水,落实相应人员,做好水源巡查、工程运行管理、水质检测、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。
健全完善“三项制度”:
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:要明确管理职责,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,指导或负责县域范围内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。
运行管理办法:
要明晰农村饮水工程产权,落实工程运行管理主体、管理责任和运行管理经费,明确水源保护、水质检测监测、水价制定等工作的职责要求。
运行管理经费:
要有经费保证,要明确合理的水价制度和水费收缴方式,建立财政或其他经费补贴并规范使用管理的制度。
创新管理模式:
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:要按照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的要求,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供水公司,实行专业化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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